11.14.2006

一席話

前幾天, 跟一位中港兩邊做生意的國內大哥工作, 大哥「操」著一口流利的普通話, 轉數比很多港人還要快, 工作動作更是快如風(可並不代表工作效率), 大家偶談間 : 佬 : 我在國內有幾家手飾店 包 : 賺錢…? (可能問題太直接,他緊接我的「賺」字就答) 佬 : 賺。我只做賺錢的工作。店子少少, 賣的是六十到兩百塊的手飾, 你看, 多名貴 (他拿相片我看) 包 : 哦!! (相片細小得可憐, 把大眼再掙大都看不清楚) 佬 : 你看, 多漂亮, 店舖的裝橫在當地是數一數二, 很有派頭 …. (開始拋浪頭) 包 : 是嗎? 那…..是國內的設計嗎? 佬 : 那裡需要, 抄三數款不就是, 這條是tiffany那條是gucci, 不需要找人設計 包 : (呆…….呆……..呆) 佬 : 你看多漂亮, 根本不用太多成本, 我還打算在八個主要大城市開分店 包心諗 : 同志, 抄襲設計! 還要分銷到其他地方, 真的不怕被告嗎? 可真大膽。難怪有設計師說, 寧願把設計圖及樣本交香港的家庭主婦做, 也不送到國內, 早上設計圖到手, 下午已經在旺角有翻版買, 效率很高。 知識就是力量, 當文盲在國內逐漸減少, 深入教育成了下一步, 知識屬個人資產, 當看見自己的東西被盜用, 大可叫「搶野」, 刻不容緩。

4 則留言:

StupidHollyWolly 說...

我覺得這位大佬其實已不算壞了,在我們這無法無天的祖國,起碼他不是人販子、或賣毒血毒蛋的、也沒向人民的血汗錢打主意,只是 "借用" 老外的設計,投這 K 型社會主義下的高消費新一代所好,賺點生活,其實算是正當生意啊~~

Silverbell 說...

大佬不是壞人,相反跟我很合作,像感染一身"香港人氣",凡事要醒要快要交帶....還比香港人多一份實際和霸氣。我只是想到, 擁有他那對智識產權價值觀的國內同志,其實比比皆是,要是那種價值觀延續下去,一代再一代的話,那麼,對於智識的流傳只會come to the wrost,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呢!

StupidHollyWolly 說...

這也不一定啊,我倒認為知識產權不利於知識的流傳,試想想,對於窮人來說,任何種類的知識其實都是奢侈品,如電腦、internet、甚至書本,沒錢的話根本無法享用知識的本身或其成果。

知識產權可能做到的,就是保護發明者的利益,讓他們的努力得到回報,前人從這些產權所得的合理甚至可觀回報是推動後人創新發明的因素之一,理論上這是使世界進步的動力,但這個一日千里的世界,卻不太歡迎沒錢的人及落後的國家。

非洲上百萬的愛滋病人,到死仍等不到大國的"恩惠",正因為大國的藥廠死抓著知識產權不放,置人命於不理。

我總覺得,世界要真正的進步,首要的是開放知識的專利。

Silverbell 說...

你說得很對,開放知識的專利可方便我國同胞接受知識的流傳,消除文盲是當前急務,另方面亦需要加強教育,對於過份濫用隨手牽來的知識產物,這只怕會做成受用而不傳遞的兩極化,試問一個大國,對於這最基本的尊重都忽視,她的下一代還會有創作的意慾?